- 【建设单位】
- 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果园村清远天然气门站
- 【联系人】
- 【项目名称】
- 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股东是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和清远华远投资有限公司,股比为7:3,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燃气销售、利用、技术开发;天然气供应服务;用户燃气管道安装、用气设备维护及维抢修业务等。
公司天然气利用项目首期工程建设在2015年5月完成并投入试运营,在2017年2月,向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首家工业用户供应天然气。2020年6月,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陶瓷企业“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的大力推进和陶瓷企业的配合下,经营区内所有陶瓷企业的在产生产线全部改用天然气生产。
用人单位现阶段天然气年销售量为2020年3.6亿方,预计2021年达到5亿方。用人单位项目建设过程中按要求开展了职业危害预评价,编制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专篇,也进行了控制效果评价。
2021年11月,受用人单位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合诚建安检测有限公司组成项目组,承担了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并编制本评价报告。
- 【现场调查人员】
- 尹凡、张满枝
- 【现场调查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采样、检测人员】
- 冼肇杨、张俊鹏、刘海伦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6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夏季高温、甲烷、硫化氢、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四氢噻吩、柴油。
用人单位属于燃气供应业,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本次评价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现状,综合分析认为,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论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
- 【评价结论与建议】
13建议
经过对用人单位的现场调查、检测,结合与用人单位相关的资料,针对该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职业卫生方面的不足,本报告从防护措施、管理措施、持续改进两个方面提出建议。
1.1 职业卫生管理
(1) 应为员工配发降噪值35dB(A)的护耳器。
(2) 用人单位应在工艺区、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
(3) 用人单位应在夏季高温季节对高温进行检测。
(4) 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不断补充以及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 持续改进
(1)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的要求,本次评价后,用人单位需登录职业病危害申报平台尽快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在以后的职业卫生管理中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化时,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2)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在开展建设项目时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3) 用人单位应根据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