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潮州市华丰造气厂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龙湾村
  • 【联系人】
  • 郑汉锐
  • 【项目名称】
  • 潮州市华丰造气厂有限公司 2000吨级LPG码头改扩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项目简介】
  • 潮州华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能源、化工、塑料贸易、仓储服务等于一体的生产贸易型集团企业,是全国最大的LPG进口商及经销商之一,公司年产值超30亿元。

    潮州市欧华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是境外百慕大注册成立的欧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专业经营液化石油气(LPG)的储存、销售业务,是中国第三大液化石油气进口商及经销商。欧华公司液化石油气库系由欧华公司2006年2月收购潮州市华丰造气厂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重组而成,并利用华丰造气厂液化石油气码头装卸设施实现货物的海运进出配送。

    潮州是“中国瓷都”,陶瓷产业门类齐全、规模庞大、企业众多,陶瓷产业的用气需求很大,再加上其它产业,如不锈钢轧板等的用气量也不少,因此潮州市燃气需求量呈现连年快速增长的趋势。

    潮州华丰2000吨级油气码头使用已超过15多年,目前码头存在一定的破损,给码头的正常维护和营运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本项目LPG货物流向情况,本项目到港船型运输货物的主要流向是以珠三角为主的国内沿海和菲律宾、越南等东南亚地区,根据目前国内LPG船舶迅速发展,国内LPG船舶吨数不断加大,大部分代表船舶已经达到3500吨-4100吨的范围。当前2000吨码头也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对LPG运输的需求,为了增强码头对LPG船舶的适应能力,保障企业的正常发展,急需进行改扩建。因此建设单位拟将现有2000吨级LPG码头改扩建为3000吨级LPG码头,即本项目。

  • 【现场调查人员】
  • -
  • 【现场调查时间】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采样、检测人员】
  • -
  • 【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高温、天然气(含甲烷、乙烷等烷烃类物质及微量的硫化氢)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等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在工程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根据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在初步设计中进行设计和完善,拟建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采暖通风设计要求和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一)工程防护补充措施

    应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按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逸散的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应在码头露天场所设置“当心中暑”、在LPG管道附近设置“当心冻伤”的警示标识,并在码头设置高温、液化石油气的中文警示说明。

    (二)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编制职业性中暑、窒息、冻伤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三)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1) 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中单列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且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专业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并建立职业卫生培训档案。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学时。

    (3) 本项目中存在多种外包作业(如防腐、电焊、清淤作业等),应加强外包作业的管理。建设单位应将外包作业委托给具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并对外包单位进行进厂培训,在签订的委托合同中告知外包单位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危害程度,监督外包单位做好职业病防护工作,重点做好监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监督工作。

    (4) 企业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员工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清淤作业)前应检测氧浓度,并有员工监督。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一、《评价报告》编制规范,评价目的明确、评价依据确切、评价内容较全面,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可行。

    二、对《预评价报告书》的主要修改意见

    1 完善类比检测数据和健康监护资料;

    2.完善外包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防护设施、个人防护和职业卫生管理的评价;

           3.专家提出的其他个人意见:

            1补充部分评价依据;2补充工作场所应急柜、急救药箱的设置;3补充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防护的评价;4补充完善施工过程中涉尘、毒、噪声、高温作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评价;5项目基本概况中增加项目扩建原因;6明确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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